陕西榆林横山公安成功破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本文转自【横山公安】;
随着互联网与自媒体迅速发展,一些自媒体为牟取非法利益,打着“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恶意搜索、编发负面信息,通过有偿删帖、曝光负面信息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被害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近日,横山公安集中整治网络突出乱象,依法侦破了2起新闻敲诈案件,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犯罪嫌疑人朱某、胡某、李某,冒充某报社工作人员,持假新闻工作证件,以新闻监督名义收集企业负面信息,后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扬言要将负面信息发布在网上,迫使企业给付财物数万元。
犯罪嫌疑人白某将自己伪装成新闻工作者,并在其注册的多个网络自媒体账号撰写发布相关企业单位负面信息,再通过互相转发等方式扩大影响,迫使相关企业单位花钱删帖,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查,白某作案多起,先后牟取非法利益数万元,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胡某、李某、白某4人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网络舆情敲诈?
利用网络自媒体平台及公众号以新闻媒体或记者等名义,打着“舆论监督”“网络反腐”等旗号,采用负面线索采访、有偿删帖、组织网络“水军”操控舆论等手段,以“曝光”“发酵”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 、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丨横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