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哺乳假多久
时间:2025-01-17 08:46:52
山东省的哺乳假规定如下:
基本哺乳假:
不是晚育的情况下,至少98天。
晚育哺乳假:
晚育的情况下,至少158天。
难产哺乳假:
在98天或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15天。
多胞胎哺乳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哺乳期哺乳假:
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
因此,山东省的哺乳假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取决于是否晚育以及生育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