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费用包括哪些
时间:2025-01-13 08:32:23
共益费用是指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所发生的债务。共益费用的范围包括: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包括自破产程序开始时起至终结时止所需要的审判上的一切费用,例如破产债权的受理费、法院否认申报债权及进行债权调查的费用、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行使撤销权的费用、为收回破产财产而必须提起诉讼的费用等。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这包括因管理人和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处分财产)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为保管物品的仓储费用、雇佣保管人员的报酬、运输费用、对不动产的保护与维护费用等。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包括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等,以及管理人的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等。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这包括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指因第三方无因管理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指因债务人的不当行为(如侵占、挪用财产)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包括继续营业所需的工资、社保等费用。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指因管理人的过失或行为导致他人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指因债务人财产本身的原因导致他人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共益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以及其他因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