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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警察是什么罪

时间:2025-01-11 21:14:26

报复警察可能构成的罪名包括:

妨害公务罪: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行为,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

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寻衅滋事罪:

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袭警罪: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的正式入刑,全面为执法者“撑腰打气”。侮辱、诽谤、诬告、袭警、恶意投诉、打击报复、威胁民警,必将得到严厉打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报复警察的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袭警罪,具体罪名及刑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