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停车什么部门
武汉市的停车管理部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具体如下:
市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本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组织制定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规范。
组织建设城市道路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划分收费区域类别。
组织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招标活动,确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
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并委托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或者调整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对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撤除及调整。
依法查处城市道路停车违法行为。
国土规划、城建、财政、工商、园林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相关工作。
市城市管理部门下属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道路泊位收费工作。
收取的停车费全额上缴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改企业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方式按区域、时长计费,不搞一刀切。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将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停车自治及停车设施共享等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城乡建设部门
指导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或者产权人划设消防通道禁停区域、设置消防通道标志标识。
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停车设施进出口道路消防通道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
物业公司或公安部门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停车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对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可以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以及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管理。
建议:
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机构负责。
住宅小区内的停车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同时公安部门也有相关管理职责。
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下属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