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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注意什么

时间:2025-01-11 00:54:22

参加听证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按时进入会场:

参会人员应提前到达听证会场,确保按时就坐。

佩戴会议标识:

自觉佩戴价格主管部门制发的会议标识,并按指定位置或区域就坐。

维护会场秩序:

保持会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吵闹或鼓掌。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关闭通讯工具:

会议期间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振动,避免影响会议进行。

遵守发言规则:

发言和提问应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提问。发言时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

审阅和签字:

听证参加人应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有权对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旁听人员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无权参与质证和辩论,应保持安静,不得妨碍会场秩序。在特定程序中,经主持人指定,旁听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发言。

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参加公开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权利告知和申请期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听证申请。

人员回避: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以确保听证的公正性。

证据提交:

当事人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听证主持人应当接收。

会场行为规范:

不得携带凶器或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物品。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积极准备:

参加听证会前,应仔细准备解释材料和相关证据,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意见,并保持积极态度。

通过遵守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听证会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