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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时间:2024-07-31 15:32:22

(1) 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

(2) 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 ,填 写劳务报酬报表。

这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区分口径。既然如此,所谓临时工“工 资” ,其实属于劳务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所得” ,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 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 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若向个人支 付上述款项,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临时工工资实务理解:

( 一) 临时工工资也是“工资”

政策依据: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

(二) 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 经营活动,并非“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增值 税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