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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法院起诉

时间:2024-12-28 17:57:38

在民事诉讼中,变更起诉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变更诉讼请求

原告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

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能会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变更当事人

原告或被告在起诉前发生名称变更、分立或合并,法院在起诉阶段发现后,会要求原告主动变更。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如名称变更、合并或分立),法院可以直接变更。

如果原告主体资格终止,权利义务的承继人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对于被告主体发生变更,如果原告未提出变更请求,法院可以主动变更。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

管辖异议成立的,法院会移送案件。

起诉变更的程序

起诉变更应由谁提出、向谁提出、何时提出、以什么方式提出、由谁来决定,都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提交材料

起诉方在提起诉讼时应提交起诉书及相关材料,如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和证据。

法院审查

法院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缴纳费用

立案后,原告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变更诉讼标的

如果需要在受理案件后变更诉讼标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请注意,上述程序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以获得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