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载在哪里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超载的处理方式如下:
扣留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转运乘车人和卸载货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处罚
客车: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扣6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扣3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6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1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一次扣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一次扣6分。
运输单位处罚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联合执法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的整治力度,例如在泉南高速公路贡川收费站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
现场处理
例如在京哈高速运粮河服务区发现的严重超载货车,民警会对驾驶员进行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监督驾驶员进行卸货转运。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免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安全隐患。
运输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超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管理部门:应持续加强执法力度,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打击高速公路上的超载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