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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雁飞高的下一句是什么?

时间:2023-04-26 12:15:22


唐朝有很多诗人,好任侠之气,钟情于宝剑利刃,他们因此也写出过许多激昂慷慨的诗篇。


贾岛曾经写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说到底,他也只是磨了磨剑,最多是“把示君”,应该没有杀人之胆。


李白似乎更加钟爱暴力。“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他似乎毫不掩饰想杀人放火的“野心”;“托身白刃里,浪迹红尘中。”这个狂徒,似乎还有些潇洒、更有些许孤傲……


事实情况则是,李太白极有可能也没有杀过人。诗歌是诗歌,剑豪是剑豪,写的是写的,做的则是做的,大抵就是这样。


唐朝前后历经二百余载,最不缺的就是诗人,究竟有没有杀人的诗人,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1


这个敢于杀人放火的豪侠名叫苏涣


说来可笑,说起苏涣,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大抵是苏东坡的伯父。宋朝的苏涣,显然更像是传统意义的“好学生”,人家打小就认真读书,从来没有让老师、家长操过心,因为苏涣的博学,侄子苏东坡还视其为偶像。


唐朝的苏涣,与宋朝的苏涣相比,两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眉州眉山人。


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但不可否认的是,巴蜀之地同样不缺豪侠。据历史记载,昔年周武王伐纣时,所依仗的就是此地的士兵,“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秦始皇一统华夏之后,有意无意间,将各类罪犯迁居于蜀汉,林林总总的罪犯包括但不限于,叛国者(嫪毐的家属)、政治犯(吕不韦的族人)、大商人(卓文君的先祖),以及五花八门的“不轨之民”。


各种类型的犯人、地方上的豪强、迁谪的贵族,渐渐使巴蜀成为“豪侠的乐园”。后世的巴蜀文人,也不由自主地将任侠之气,印刻进他们的基因。


就比如卓文君的丈夫司马相如,他来自于巴蜀,被后世誉为“赋圣”,但少年时的他,“好读书,学击剑”。


再比如唐初诗人陈子昂,生长在巨富之家,“任侠尚气,弋博”,据说,陈子昂还亲手砍伤过人。


与他们相比,苏涣则堪称“豪侠中的豪侠”。


首先,苏涣是一个实打实的强盗,他蛮横到让最蛮横的商贩都怕他。其次,苏涣使用的兵器,也颇为与众不同。


一般的文人钟情于剑,但在真正的战争中,短剑多用于近距离格斗,诚如李太白所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但若是距离过大,侠客的剑术,往往不利于发挥。于文人而言,佩剑的本质,更重要的是彰显尚武的精神。



苏涣则是个“实干派”,他的武器乃是弓。关乎于剑的古诗,多体现在侠客身上,战场只是附属,但是说到了弓,其舞台大抵都是战场。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原因很简单,相比于剑的“形式主义”,弓的威力更强,在冷兵器时代,弓箭堪称杀伤力最强的武器。


苏涣善于使用一种白色的强弓,巴蜀的商人、豪侠都害怕他,暗地里称呼其为“白跖”。


在民间传说中,“盗跖”号称“古代第一大盗”,他率领盗匪数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所到之处,民不聊生。


民风彪悍的巴蜀商人,以“盗跖”形容苏涣,其威势可想而知。



2


任何朝代的人民都惧怕强盗,诗人也通过诗歌,表达对他们的痛恨,杜甫便曾经谴责强盗曰:


良会不复久,此生何太劳。

穷愁但有骨,群盗尚如毛。


苏涣的坏名声很响亮,其诗名却不大,他后来写的诗产量并不高,仅有约四首传世,在星光璀璨的唐朝诗坛,此等人物,着实算不上亮眼。


而苏涣之所以留名千古,首先还是要感谢杜甫的大力褒奖。不错,痛恨盗贼的诗人,却很欣赏这个盗贼中的翘楚。


杜甫欣赏他的原因,在史书上被精简为八个字,“后自知非,变节从学”。


苏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做盗匪永远没有未来,他于是乎勤奋苦读,不久之后,还真就功名成就,有人说他进士及第——须知,不论李白还是杜甫,一辈子都没有考中进士。


后来,苏涣屡次升官,累迁至御史之职。


公元769年,杜甫行将去世的前一年,老人家身在长沙,居住在舟楫之内,孤苦伶仃。


突然之间,有个叫苏涣的人前往拜访杜甫,茶酒之间,苏涣还顺便吟唱了自己写的几首诗歌。


杜甫对他诗歌的评价是,“才力素壮,辞句动人”、“殷殷有留金之声”,更不得了的是,面对这个年轻人,杜甫竟然倾倒备至。


须知,杜甫一生写诗一千多首,而且,他的很多诗篇也的确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临去世的前一年,老人家竟然五体投地,敬佩起这个年轻人。


公元769年的秋末,杜甫仍旧在长沙,诗人与苏涣早已分别,却还是没来由地想念起他。


宴筵曾语苏季子,后来杰出云孙比。

茅斋定王城郭门,药物楚老渔商市。

市北肩舆每联袂,郭南抱瓮亦隐几。

无数将军西第成,早作丞相东山起。


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说,苏涣与自己曾经住在“定王城”(即长沙)之外,两人经常在药铺、鱼市那里相见,有时候也会一起坐轿子到城北玩耍,有时又会相约去往到城南,坐在低矮的椅子上看农夫种田,苏涣这位朋友啊,具有当状元的才能,不久的将来,希望他能结束隐居的生活,外出拯救苍生,成就一番事业。


写这首诗时,杜甫已然垂垂老矣,他在诗歌中表现得很悲观,“天下鼓角何时休,阵前部曲终日死。”,我已经老了,完全不中用了。在他看来,匡时济世的希望,就在像苏涣这样的人的身上。


人生中的末年,杜甫四处漂泊,除了呆在长沙,还曾两次入衡州。他专门写了一首《入衡州》,纪念人生中最后的漂泊。在诗中,杜甫再度提起了苏涣:


剧孟七国畏,马卿四赋良。

门阑苏生在,勇锐白起强。


这四句诗歌中,共提到了三名古人,即大文豪司马相如、名将白起,以及汉代的巨侠剧孟。杜甫拿他们与苏涣相比较,说苏涣不但文武全才,并且任侠好义。


看罢诗圣的褒扬,诸位或许好奇,苏涣未免太厉害了,想必也会吃惊,这么厉害的一个人,凭啥要靠别人扬名。



3


诗人写就的诗篇,常常有夸张的言辞,别的姑且不论,拿苏涣的文章与司马相如的比较,多少就有些为苏涣戴高帽的意思了。


所以后世人评价杜甫的这一行为时,常常有“逆旅相遇,一时意气所许”、“诗人之言,类多过实”之类的句子。


后代文人的意思是,杜甫当时身在逆境之中,人生不太顺遂,不免发表言过其实的观点。毕竟,无论数量或者质量,苏涣的作品都很难与司马相如并肩。


苏涣传世的诗篇不多,有一首颇值得说道,倒不是文采有多么飞扬,通过这首《变律》,诗人讲述了一个不畏毒蜂、舍身除祸的少年的故事,诚如诗歌所言:


毒蜂成一窠,高挂恶木枝。

行人百步外,目断魂亦飞。

长安大道边,挟弹谁家儿。

右手持金丸,引满无所疑。


然而,这个少年最终的命运却不好,落了个凄惨的下场。


身如万箭攒,宛转迷所之。

徒有疾恶心,奈何不知几。


笔者选取这首诗的原因在于,苏涣刻画的这个少年形象,就像是他自己的人生一般。


年轻时候的苏涣,飞扬跋扈,如同那个“右手执金丸”的少年。后来,他发奋读书,变得平和而稳重。


考中进士后,苏涣做了御史之类的小官,佐湖南幕,他刚想在乱世中有一番作为,上司崔中丞就被下属杀害了。


无奈之下,苏涣只得选择逃亡,他先是逃至衡州,在那里见到前辈杜甫,杜甫于是将苏涣向衡州刺史推荐。


刺史反而不太欣赏之,没有办法,约公元770年之后——即杜甫去世的那一年,苏涣只能去往广州,投奔当地的官员。


在广州时,苏涣煽动一个叫歌舒晃的突厥将领,杀害当地最高长官岭南节度使,其后,苏涣据岭南作乱。


“安史之乱”虽然失败了,但是一时之间,有无数像安禄山一样具备狼子野心的将领冒头,他们也想通过武力占据天下。歌舒晃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场叛乱中,苏涣充当军师的职位——他似乎早已忘记,杜甫对他的赞美以及期许。


史书中用“如蛟龙见血,本质彰矣”,形容苏涣的改变,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苏涣就像蛟龙见到鲜血,本性暴露无遗。


可惜,他空有安禄山之志,却无安禄山之能,安、史两人好歹蹦跶了八年有余,苏涣他们呢,“居无何,伏诛。”没能坚持多久,便伏法被杀。


诚然,郭沫若先生视苏涣为“人民英雄”,但大部分学者都不认同。苏涣以强盗起家,最终又以叛乱为结局,就像是自己诗歌中所描述的少年,他最终落了个悲惨的结局。


更令人唏嘘的是,苏涣辜负了杜甫的期望,那个老者爱国爱民一辈子,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将所有的希望寄托给这个年轻人,苏涣却走上了完全相反的人生。


这是多么悲伤的一个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