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报销包括哪些
苏州医保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门诊报销
居民医保: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为:
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50%
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40%
区(县)级、专科医院:35%
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30%
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60%
退休职工: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70%
住院报销
居民医保:
起付线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一级医院:300元/次
二级医院:600元/次
三级医院:800元/次
4万元以下部分基金结付75%,4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基金结付8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基金结付90%
职工医保:
起付线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4万元以下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4万元以上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35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
35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门诊特定项目报销
尿毒症透析:在10万元以内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比例结付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在10万元以内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比例结付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在10万元以内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比例结付
其他大病:根据具体病种,报销比例和限额有所不同
大病保险报销
个人:30元/年
灵活就业人员:30元/年
报销范围:住院、门诊、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等
起付线:普通门诊无起付线,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1200元,住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报销比例:普通门诊65%,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按各病种规定比例报销,门诊慢特病按各病种规定比例报销,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起付线6000元,报销比例为95%
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职工:包括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
灵活就业医保女参保人员:包括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
城乡居民医保女参保人员:包括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
其他补充报销
慢性丙型肝炎门诊干扰素α治疗:限额补助,基金按7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元
长期驻外人员门诊精神病:每月160元标准定额包干使用
大病医疗救助:支付范围、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支付比例95%
这些报销政策和比例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合规费用能够得到有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