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不开庭审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以下是详细归纳: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案件将不再开庭审理。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当犯罪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案件不再开庭审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经过庭审直接作出判决。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如果案件是根据被害人的告诉才处理的,而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了告诉,案件将不开庭审理。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对于已经被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案件,不再进行开庭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案件:在二审中,涉及这些敏感信息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以保护相关利益。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果审理时被告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
民事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些案件不需要开庭审理。
调解结案的案件:在法院认为民事纠纷争议不大且当事人在开庭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中无新理由的案件:在二审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特定上诉案件:对于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上诉案件,以及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存在多种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这些情形通常涉及案件本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愿。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开庭审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