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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需要哪些

时间:2025-01-12 23:30:22

刑事申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申诉书 :申诉书正本和副本各一份,需明确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身份证明:

申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法律文书:

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副本,或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相关法律文书,如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证据材料

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且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证据。

不充分或不确实的证据: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法律适用错误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代理人材料(如有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的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

其他

证据线索:如有需要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况,应提供证据线索。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等。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由申诉人签名、盖章或捺指印。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