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口要哪些
时间:2025-01-12 23:19:21
办理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果有随迁人员,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省外登记结婚)或亲属关系证明。根据落户地点的不同,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落户在本人合法所有权房屋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落户在城镇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落户在亲属朋友房屋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若需挂靠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则还需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和户主居民身份证。
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的:由派出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群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对于夫妻投靠:
需要提供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
对于出生登记:
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和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对于收养登记:
需要提供《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和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准生证、新生儿血型证明等。
建议在办理户口前,先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所需的具体证件材料,以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