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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追偿有哪些

时间:2025-01-12 23:10:52

司法追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实施暴力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违法使用武器或者警械造成公民受害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对该工作人员有追偿的权利,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追偿范围的严格限制,主要追偿对象是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以维护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