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5-01-11 19:32:21
追讨债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债权凭证
借据、欠条、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还款证据
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凭证、收发货凭证等,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
担保材料
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书面担保协议或包含担保条款的合同。
抵押物证明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诉讼时效证据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据,以及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共同被告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若债务涉及共同被告。
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证据,若债务涉及公司股东。
其他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若涉及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若债务涉及银行存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支持债权人主张的法律依据,如合同条款、法律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