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单位可签收档案

时间:2025-01-11 15:50:52

可以签收档案的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类:

机关单位:

如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人民政协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等。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可以接收档案。

事业单位:

包括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的各级组织机构的档案,以及各类事业单位。

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不具备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其员工的档案应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具有人事管理权的非公企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可以接收档案,但需要先将档案转至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再通过人才中心进行转递。

建议:

如果你在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可以直接将档案放在单位进行保管。

如果你在非机关单位或非国有企业工作,建议先将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再通过人才中心进行转递。这样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