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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

时间:2025-01-11 08:15:56

非法集资的管理和处置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银监会:

作为非法集资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查处、取缔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

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证监会、保监会:

等部门要配合银监会处理非法集资事件。

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

负责管理非法集资,查处涉及工商企业的非法集资行为。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

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建议:

如果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向银监会举报或报案。

如果涉及其他行业,如证券、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应当向相应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

对于一般非法集资行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