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叫下岗失业

时间:2025-01-11 06:35:51

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在 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工作岗位的人群。这些人通常由于企业破产、重组或技术革新等原因被迫离职,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属于完全意义上的零收入群体。尽管部分人可能具备一定的技能和业内口碑,能够较快找到新工作,但那些长期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人则处于更加艰难的境地。

下岗失业人员的具体定义包括以下几类:

1. 国有企业和城镇区县以上集体企业中,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由政府下达劳动计划招收、分配的具有城镇户口的正式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在原企业已无生产岗位,不能领取工资达3个月以上,至今仍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3. 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下岗职工。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下岗与失业的主要区别在于:

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他们在保证最低生活需要的条件下,可以积极寻找新的就业岗位,或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为重新上岗创造条件。

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是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

下岗失业问题在中国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为了解决下岗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提供职业培训、鼓励创业等,以帮助下岗职工重新就业。